前一段时间,我亲戚发现在可盈可乐的账户里有几笔比特币失踪了。
区块链的优点不就是分布记账么?失踪也要有个轨迹吧?于是我把最近10个月的每笔转账记录都进行了对比,发现2018年3月有连续3笔转账,从蚂蚁矿池转进了可盈可乐的钱包,但是可盈可乐的钱包没有出现。
于是我专门三次致电比特大陆(蚂蚁矿池属于比特大陆)确认这几笔转账的问题,得到了如下回复:一般转账24小时之内都到,你的这几笔,数额远超转账最低值,确认数远超达标量,属于转账成功。
确切的说,这几笔比特币已经成功转入您的可盈可乐钱包,不会存在中间丢失的可能。至于可盈可乐钱包内部情况,蚂蚁矿池无法判断。
我当时的判断就是可盈可乐监守自盗。它为自己的钱包留了后门,可以偷窃客户的比特币。于是我开始上网查询关于可盈可乐的信息。这一查可吓我一跳,完完全全的骗子交易所,网上的受害者此起彼伏,甚至有公众号专门写文揭露过可盈可乐。
(若上述图片未完全显示,再次刷新即可)
我花了几天的时间,详细梳理了可盈可乐的情况:这个一个内地人建立的关于币币交易的小型虚拟货币交易所,号称香港的机构(国内已禁止比特币交易),服务器在美国,实际上是不折不扣的中国人在内地操控这个事情。
一个交易所,没有地址,没有客户服务电话,遇到权益被它侵害,连维权沟通的渠道都没有保障。我呼吁大家,不要再被他收取智商税了,不要再被他割韭菜了!
心平气和地说,可盈可乐(域名是www.cioncola.com)这个小交易所,是个骗子交易所。它不但偷窃客户的比特币,还经常无故冻结、封客户账号,以便侵吞客户账户内的比特币资产。
所谓冻结账户,就是可盈可乐的人自己在后台把客户的账户冻结,然后偷窃并转走去其他平台销赃变现,然后用技术手段做幌子推诿拖拉,或者谎称黑客作案,直到消磨掉客户的耐心,因为有的客户网络水平有限,难以搞定它。
而盗窃就更简单了,可盈可乐的钱包,在开发的时候,本身就留有后门,雁过拔毛,偶尔一笔两笔地偷窃,客户数量多了以后,总金额十分庞大。
可盈可乐偷窃客户的比特币,是因为他的钱包有后门,注意:可盈可乐的虚拟货币钱包是有后门程序的,这是在开发的时候设定的,本网站会在一篇文章专门详细揭露说明。
可盈可乐的这种无耻行为,是正宗的刑事犯罪!是数额巨大的盗窃和诈骗!
可盈可乐以前侵害了很多客户,有的客户认栽了,有的写了文章揭露过他们,也有一些建立了微信群维权,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维权成功的例子,更不要说把可盈可乐这个骗子平台捣毁了。它之所以到现在还能一直为非作歹,是因为以前的受害者里缺乏一个我这样的狠角色。
是的,你没看错这句话。我建立这个网站就是为了捣毁可盈可乐并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如果可能,顺便把受害者的损失尽最大可能的追讨回来。
可盈可乐的违法行为,既包含盗窃罪,也包含诈骗罪。(注意,这是本人的判断,实际情况请根据管辖法院的判决进行参考)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和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可盈可乐的盗窃/诈骗金额(比特币折合当期价值),早已经超越了50万元人民币。我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把受骗信息汇集起来,通过公检法,送他进监狱!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无论他是诈骗罪,还是盗窃罪,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都够他喝一壶的。在我建立这个网站之前,我已经把可盈可乐的实际控制人查得差不多了,这些会作为线索提供给办案人员。
这个网站的使命,就是集结尽可能多的受害者信息,汇集起来,通过法律手段,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制裁!本人作为代表和代理人,将汇总所有报案人的情况,书面向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报案。
所有可盈可乐的受害者,如果您同意本带代理报案及维权,请预先通过电子邮件把大概情况发至以下信箱(邮件收到后会有自动回复):
anticoincola@gmail.com
邮件内容至少包括以下要素:您的姓名,您的联系电话,您的损失数量(比如多少比特币/莱特币),案发时间(这个用市价估值以对其量刑参考),案发大概过程,以及是否同意本人作为维权代理人。
如果您是可盈可乐的受害者,请您记住这个网站,或者加入收藏夹,域名虽略长但是容易记,就是可盈可乐的域名前加了一个anti,即反对的意思,www.anticoincola.com
那些被可盈可乐这个骗子交易所坑害的人们,集结起来!送他进监狱!